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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卫生局五项承诺强化系统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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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流井区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抵制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组织全区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五不准》公开承诺。

  一是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和“回扣”。严禁医疗卫生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二是不准开单提成和违规收费。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三是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四是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五是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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