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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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法院对起诉来院的行政案件,通过联系行政机关,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提升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利于缓和相对人情绪。向行政机关阐述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让老百姓感受到行政机关对自己的尊重,能够真心听取自己的意见。即使行政相对人因其他原因败诉,但看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坐上被告席,也能有效地消除老百姓的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输得心服口服。
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利于减少信访案件。向行政机关阐述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相对人创造了平等对话的平台,有利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减少信访上访情况的发生。同时,也可以就此开展以案说法,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让相对人清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通过诉讼,可以共同研讨行政执法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中可以总结经验,改善工作方法。特别是对于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既能起到依法行使权利的示范作用,还能警示该机关人员慎用手中权利,自觉改变作风,造就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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