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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地税局学习贯彻“两责”《意见》确保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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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流井区地税局结合贯彻落实市局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精神,突出抓好“两责”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风清气正。

  一是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由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宣敏主持专题会议,学习“两责”文件原文,强化党组一班人着力抓好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议事日程,明确要求各所深入实际督促职责落实,确保全局上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风清气正。

  二是突出主题,强化保障。以签定《主体责任承诺书》为载体,形成“组织加压、自我增压”态势,在切实履行好各自主体责任同时,积极保障纪检监察和基层监督员相对独立行使监督责任的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人员更好履行监督责任,使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做到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强化保障履职尽责。

  三是正风肃纪,形成风气。结合省市区“两责”要求,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大力开展明察暗访,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实施纪检监督检查,促进干部作风和服务环境明显好转。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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