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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四项举措严格查纠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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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为切实加强扶贫工作开展,我委积极加强中央、省、市区有关扶贫项目的政策宣传,让老百姓及时了解有关扶贫政策。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扶贫解困公示制度》,在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完成后,区扶贫办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乡镇对今年要开展实施的项目、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方式、扶贫资金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标准和环节等方方面面进行了公示,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万无一失,让扶贫项目在充分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的基础上,实实在在地惠及一方百姓。


三是加强问责制度建设。完善了《扶贫解困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了扶贫项目责任制。制定了《自流井区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的指导、管理、实施和监测都落实到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有效地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监督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坚持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财政专户专项管理和县级财政报账制,做到了严格审查、严格监管,确保了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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