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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四项举措有力推进“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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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建立“惩防衔接、一体联动” 工作机制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后,自流井区认真开展研究,及时作出部署,有效推进了《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为有效推进“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自流井区明确了区纪委预防腐败室作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治理对象作为实施主体,委局相关工作室作为协助单位的工作机制,同时召开委局各室工作联系会议,明确治理工作各个环节各室的协助内容和相应责任,形成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筛选问题线索,精心确立对象。为及时准确掌握预腐问题线索,自流井区纪委建立了预警信息“数据库”,由预防腐败室定期向案件检查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以及其他执纪、执法监督部门进行搜集,重点筛选发生严重或典型腐败案件、信访反映强烈、群众满意度低、不正之风盛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落后等的地区和单位精心确立治理对象,及时向区纪委常委会建议开展预防立项。目前,经过对相关的线索进行梳理,已确定今年上半年对教育系统“三乱”现象以及领导干部违反“四风”问题及区民政系统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进行立项治理。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精心组织试点。区纪委召集区教育、民政系统相关负责人专题研究立项治理工作,并在立项工作启动后,组织预防腐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室人员到两单位指导开展“四查四建”工作,要求治理对象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材料,建立工作台账,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确保问题找准、找全,防控机制、制度切实管用。


四是抓好工作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将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与案件查办中典型案件分析工作相结合,将案件查办中典型案例分析的成果与确立治理对象及开展四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将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与年度党风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化评价、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机结合,把确立治理对象与评估立项治理成效与评议结果有机结合,提高验收成效的可信度。将惩防衔接、一体联动工作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提高风险排查、建章立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巩固深化风险防控工作成果。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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