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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教育系统“四个加强”推进教育收费“三乱”立项治理

发布时间: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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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区教育局把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强化责任分工和责任考核。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治理乱收费的政策宣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师生员工参与治理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和家长加强监督,自觉抵制乱收费行为。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向社会公开教育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加强整体联动,构建长效机制。由教育局牵头,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监察、发改、物价、审计、财政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协作联动,形成共同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贯彻落实的工作合力。各学校(幼儿园)要紧抓以专项治理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开承诺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反馈机制、教育行风评议机制、行风问题督察督办机制、校务公开工作机制、典型乱收费案件通报机制,不断提升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将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政策和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规收费现象,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学校(幼儿园)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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