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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四聚”模式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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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经过两轮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由原来的117个精减为12个,精简率达89.74%,让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回归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明文规定36个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不得分管与履行监督责任相冲突的业务,有效解决双重身份问题,为认真履职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同时,区纪委监察局不再参与招投标、低保审查、财务审计、考试监考等一线监督,而是将精力放在对监督的再监督上,不再扮演职能部门护身符挡箭牌的角色。

 

聚合监督力量,当好监控器充实调整特邀监察员队伍,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的优势,积极参与全区相关事项的监督;充分调动乡镇、部门、街道纪检组织积极性,区检察院通过设立廉政监督员、东兴寺街设立四风纠察员等,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力量。进一步规范区、乡镇(街道)、部门两级纪委委员工作室运行,通过建平台、亮身份、立规矩、强监督,有效促进纪委委员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和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330余次,接访群众260余人次,发现并纠正问题39个;开展定期约谈、参与办案、列席区纪委常委会、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80余人次;对监督和接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今年以来,实施效能问责10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

 

聚光纪律审查,增强震慑力始终将纪律审查作为震慑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充实委局机关执纪办案力量,执纪办案人员占委局总人数的64%。今年已立案14件,同比增长44.4%。注重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推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开,自20146月实行该制度以来,已公开各级各类案件41件,其中我区自办案件实现100%公开;从近年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精选出415个典型案例汇编成《自流井区警示教育案例读本》,发放至全区各单位,实现从县级干部到村、社区干部的全面覆盖,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聚义队伍建设,防止灯下黑坚持纪检组织工作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利用《清风》专刊,在全区范围内书面通报每季度各基层纪检组织主要工作特别是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履职不力的单位点名通报。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各级相关业务培训,坚持举办“T+X”大讲堂,今年以来组织参训200余人次。出台《自流井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自流井区纪检监察干部“十四个严禁”》等规定,实行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联系基层纪检组织制度,坚持“监督+约谈”机制,区纪委书记约谈纪检干部56人次,加强纪检干部日常监督,强化纪检监部行为约束,有效防止“灯下黑”。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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