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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为“第一书记”定制廉政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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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自流井区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向7名软弱涣散村(社区)“第一书记”及所在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定制责任清单,明确“第一书记”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带头清正廉洁3个方面15项具体工作,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加强组织协调、廉洁教育、作风督查、村(居)务公开监督、预警纠错5个方面13项具体工作。

 

实行区纪委监察班子成员联系“第一书记”制度,加强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督促,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分析问题成因、增添工作措施,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责。成立区委“第一书记”督查小组,采取随机检查、听取汇报、现场督导、群众调查等形式,对“第一书记”到岗履职履责、民情日记、为民办实事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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