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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并重 优胜劣汰:自流井区出台《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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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实行了末位淘汰制,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全面履职。”在谈到自流井区最近出台的《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自流井区舒坪镇纪委书记罗灿感慨地说道。近年来,自流井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于近日出台《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该考核办法将明确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考评程序、结果运用,将考核量化、明细化。该考核办法明确将各乡镇纪委书记、区级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作为考评对象,突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第一责任人的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作风纪律、廉洁自律三大部分。考评程序包括提交总结、组织测评、汇总测评结果、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反馈结果等5个步骤。考评结果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划分。


      “由于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特殊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工作干好了反而在考核测评中难以得到高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能有效地调动。现在,出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专项单列考核评价办法,有了激励惩罚机制,情况就不一样了。”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纪检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等次的纪检监察干部,区纪委监察局将予以全区通报表扬。对考评排名前2名的,优先推荐作为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同时作为定额向区委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对连续三年考评最后1名的,由区纪委向区委提出调整建议,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这个考核评价办法的出台,让我觉得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工作也更有压力和动力了。”罗灿如是说到。




(来源:自流井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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